3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会议,对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实践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提出,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实践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提升机关文明程度和工作人员文明素养,展示新时代人大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实践行动、践行《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实践20条》作为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具体行动;要注重统筹结合,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从个人到支部、支部到机关都展现出文明进步的新气象;要将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实践行动纳入机关党建重要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选的重要参考;要加大督促检查,采取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每月通报一次等方式,监督检查机关干部职工践行情况;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文明实践行动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每个人都成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建设的受益者。(和玉林)